在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,不合格产品系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销售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:
核查处置情况:
一、抽检基本情况。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销售的“小馒头、糖包、馒头”(抽检编号:A2190202921201005C、A2190202921201006C、A2190202921201007C,规格:散装称重、生产日期:20190807),经抽样检验,“糖精钠(以糖精计)”项目,不符合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二、违法行为处置情况。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共加工该批次“小馒头、糖包、馒头”分别为10kg、10kg、15kg,全部销售,实际销售金额140元,获利35元。对于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的违法行为,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浠市监处〔2019〕1061号。
三、原因排查情况。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销售的该批次“小馒头、糖包、馒头”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人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“甜蜜素”。
四、企业整改情况。一是当事人充分认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,坚决不再超范围使用;二是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全面整改;三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销货台帐。目前,浠水县麦花香馒头店王彩花店已完成整改,并通过浠水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现场验收。
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。